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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项评选

Awards

奖项评选

Awards

  (一)个人奖项

  1.金牌、银牌、铜牌和优胜奖。对获得前3名(队)的选手,相应颁发金、银、铜牌,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。对前3名(队)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/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。

  2.荣誉称号。对获得单人赛项前3名、双人赛项前2名的选手(队),由省人社厅批准后,按规定颁发“湖北省技术能手”;对获得第1名(个人单项赛)的职工身份选手,且符合相关条件的,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“湖北五一劳动奖章”荣誉称号。

  3.晋升职业技能等级。对获得单人赛项前3名、双人赛项前2名的选手(队),按规定直接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,已有技师的晋升高级技师。对获得单人赛项4至8名、双人赛项3至8名的选手(队),按规定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,已有高级工的晋升技师。对获得各赛项前8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/2以上,且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选手,按规定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,已有高级工或以上的不再晋升。

  4.优秀教练和优秀裁判。对各赛项指导选手取得前3名(队)成绩的教练或指导老师,由大赛组委会授予“优秀教练”称号。每个赛项遴选2-3名优秀裁判。

  (二)团体(单位)奖项

  1.对为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,由大赛组委会颁发“突出贡献单位”。

  2.对在大赛参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参赛代表队,由大赛组委会颁发“优秀组织单位”。